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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,来宾市工商局分别上门给兴宾区桥巩乡永富家庭农场、豪园家庭农场、寺山乡山青水秀农牧家庭农场颁发了《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》,从而,实现来宾市家庭农场“零突破”。
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,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、家庭农场、农民合作社流转,继续增加农业补贴资金规模,新增补贴向主产区和优势产区集中,向专业大户、家庭农场、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主体倾斜。
来宾市兴宾区桥巩乡永富家庭农场位于桥巩乡桥巩村民委合龙村,主要从事桑叶种植、桑蚕养殖,桑叶种植面达80多亩,桑蚕养殖房达400多平方米;桥巩乡豪园家庭农场位于桥巩乡高槐村民委上料村,主要从事淡水养殖、水果种植,淡水养殖水塘面积达30多亩,荔枝、龙眼、无子黄皮果、三华李果等水果种植面积达70多亩;寺山乡山青水秀农牧家庭农场位于寺山乡上水村民委上水村,主要从事家禽、家畜饲养,水果种植,饲养有鸡、鸭、羊、牛等2000多只(头),自然山泉水塘10多亩,果场种植面积达80多亩。
来宾市工商局在扶持发展“家庭农场”工作中,采取六项服务措施:
一、认真学习,领会精髓。班子成员将发展“家庭农场”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,组织学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,领会与工商职能相关精神,按照“五个创新”思路,大力推进“五项工程”效能建设,树立服务“三农”的创新意识,转变工作作风,更新服务理念。
二、深入基层,开展调研。面对“家庭农场”新生事物、新情况、新动向,工商服务人员主动深入农村,对照工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,结合实际,认真开展调研,掌握第一手材料,为工作开展打下良好基础。
三、加强宣传,营造氛围。向农民种养大户、家庭农庄等业主宣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,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,着重宣传创办“家庭农场”重要意义和国家优惠政策等,积极引导鼓励业主创办“家庭农场”,营造“农场引农致富奔小康”氛围。
四、结合实际,制定措施。坚持“非禁即入”、“非禁即可”工作原则,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,简化办事程序,允许企业名称中带有“家庭农场”字样,允许业主以个体工商户、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、有限责任公司等形式申请注册登记“家庭农场”营业执照,并实行“零收费”优惠政策。
五、绿色通道,服务上门。为创办“家庭农场”经营者开辟“绿色通道”,规定只要有创办“家庭农场”申请意向,工商工作人员立即上门服务,从宣传、咨询、填表、申请、办照、送照上门等方面提供“一条龙”免费服务措施,让经营创办者发展得顺心、开心、放心。
六、跟踪帮扶,排忧解难。为确保“家庭农场”的“成活率”和“发展率”,实行“一帮一”的无缝衔接跟踪服务,由辖区工商所采取“一对一”方式开展回访工作,明确人员,明确目标,明确内容、明确职责,切实帮助“家庭农场”解决生产经营上困难和难题,并实施商标战略和广告策略,提高“家庭农场”产品知明度和市场价值,让农民享受创办“家庭农场”带来实惠。目前,扶持发展“家庭农场”工作正在以点带面有序开展。(廖胜华)


